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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(主持行政工作)岗位职责
作者:马克思主义学院    发布于:2022-04-10   点击次数:6480    文字:【】【】【
摘要:副院长,岗位 职责


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(主持行政工作)是马克思主义学院(以下简称马院)的行政负责人,全面主持本部门行政工作。

1.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学校的各项决定,完成学校党委和行政下达的工作任务;

2.主持马院的教学、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;

3.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,组织制定马院的发展规划、改革措施和年度计划;

4.主持召集院务会,制定马院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文件;

5.组织开展科研、学术交流活动,领导科研项目、教学比赛、课程建设的组织申报与推荐工作;

6.负责教学管理工作,积极推进教学改革,严格教学督导和管理,保证教学质量;

7.领导和组织各教研室开展听课、评课、集体备课等教研活动以及期末考核改革等工作;

8.指导教研室开展实践教学活动,加强与实践基地的联系;

9.加强马院师资队伍建设,组织业务培训和进修学习,培养选拔课程负责人;

10负责组织马院教职工年度考核、评优评先、岗位考核等工作;

11负责马院人员调配、资产和财务经费审批;

12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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